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,保证国家和对外开放口岸安全,维护口岸出入境秩序,便利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通行,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。
1、对出入境人员实施检查。
2、对出入境人员的护照、证件实施检查。
3、对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实施检查。
4、对出入境人员携带的行李物品实施检查。
5、对出入境枪支弹药实施检查、管理。
6、对出入境交通工具实施监护。
7、对上下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实施管理。
8、对口岸限定区域及国境通道实施警戒管理。
9、接收和审查被境外遣返和退回的人员。
10、审查、处理违反出入境法规人员。
11、开展对外宣传,开展口岸群众工作。
12、处理口岸有关证件及加签、加注手续。
13、处理口岸突发事件。
14、对新开口岸进行论证、验收。
15、参与边防检查有关的法规制订工作。
16、完成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任务。